從價印花稅(AVD)如何計算:稅階與方法
從價印花稅(AVD)的計算方法與稅階
從價印花稅(Ad Valorem Stamp Duty,簡稱 AVD)是香港物業買賣中,幾乎每一位買家都必須繳付的稅項。「從價」一詞的含義,是指稅款按照物業的「代價款額」或「市值」(以較高者為準)的某個百分比計算,而非劃一收費。換句話說,物業的成交價或估值越高,應繳的印花稅便越多。稅率分為「第一標準稅率」及「第二標準稅率」,適用於不同身分的買家。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政府撤銷了住宅物業的「辣招」稅項,現時大部分住宅物業買家均按第二標準稅率繳稅。下文將詳細解釋稅階結構、計算方法及需要注意的「邊際寬減」機制。
第一標準稅率與第二標準稅率的分別
在 2024 年撤辣之前,從價印花稅的稅率劃分如下:
- 第二標準稅率(較低稅率):適用於香港永久性居民,且在購買有關住宅物業時,該買家在香港沒有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這是為自住用家而設的較優惠稅率。
- 第一標準稅率(劃一 15%):適用於所有其他情況,例如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公司名義買家,或已擁有其他住宅物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 2024 年 2 月 28 日之前,這類買家須按第一標準稅率繳付劃一 15% 的從價印花稅。
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政府修訂了《印花稅條例》,住宅物業買賣已不再區分第一及第二標準稅率。現時,所有住宅物業買家(不論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是否首次置業)均按同一套稅率繳稅,這套稅率實際上就是原有的第二標準稅率。然而,非住宅物業(如商舖、寫字樓、工廈等)則按另一套「第三標準稅率」計算,該稅率於 2026 年 2 月 26 日引入。本頁主要集中討論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計算。
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的稅階(2026 年 2 月 26 日起生效)
根據稅務局(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於 2026 年 9 月 11 日提供的資料,自 2026 年 2 月 26 日起,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採用以下累進稅階。請注意,稅率及稅階可能隨時變更,進行任何交易前應向稅務局核實最新數字。
| 物業代價款額或市值(以較高者為準) | 稅率/應繳稅款計算方法 |
|---|---|
| 不超過 4,000,000 元 | 100 元 |
| 4,000,001 元 – 4,323,780 元 | 100 元 + 超出 4,000,000 元款額的 20% |
| 4,323,781 元 – 4,500,000 元 | 1.5% |
| 4,500,001 元 – 4,935,480 元 | 67,500 元 + 超出 4,500,000 元款額的 10% |
| 4,935,481 元 – 6,000,000 元 | 2.25% |
| 6,000,001 元 – 6,642,860 元 | 135,000 元 + 超出 6,000,000 元款額的 10% |
| 6,642,861 元 – 9,000,000 元 | 3% |
| 9,000,001 元 – 10,080,000 元 | 270,000 元 + 超出 9,000,000 元款額的 10% |
| 10,080,001 元 – 20,000,000 元 | 3.75% |
| 20,000,001 元 – 21,739,120 元 | 750,000 元 + 超出 20,000,000 元款額的 10% |
| 21,739,121 元 – 100,000,000 元 | 4.25% |
| 100,000,001 元 – 109,574,470 元 | 4,250,000 元 + 超出 100,000,000 元款額的 30% |
| 109,574,471 元及以上 | 6.5% |
重要說明:上述稅階中,部分區間(例如 4,000,001 元至 4,323,780 元,以及 4,500,001 元至 4,935,480 元等)採用了「邊際寬減」(Marginal Relief)機制。這項機制的目的是確保物業的價值略為超出某個稅階界線時,應繳稅款不會突然大幅跳升,從而造成不公平。在這些區間內,稅款並非直接按一個百分比計算,而是以一個固定金額加上超出某個門檻的某個百分比計算,使稅款曲線保持平滑過渡。這是買家最容易計錯的地方,務必留意。
計算實例(假設樓價)
以下以幾個假設的樓價來說明計算方法。請注意,這些數字僅供參考,實際應繳稅款須以稅務局的最終評稅為準。
- 假設樓價:300 萬元
由於不超過 400 萬元,應繳從價印花稅為 100 元。 - 假設樓價:500 萬元
此價格落在 4,935,481 元至 600 萬元的區間,稅率為 2.25%。應繳稅款 = 5,000,000 元 × 2.25% = 112,500 元。 - 假設樓價:800 萬元
此價格落在 6,642,861 元至 900 萬元的區間,稅率為 3%。應繳稅款 = 8,000,000 元 × 3% = 240,000 元。 - 假設樓價:1,500 萬元
此價格落在 10,080,001 元至 2,000 萬元的區間,稅率為 3.75%。應繳稅款 = 15,000,000 元 × 3.75% = 562,500 元。 - 假設樓價:5,000 萬元
此價格落在 21,739,121 元至 1 億元的區間,稅率為 4.25%。應繳稅款 = 50,000,000 元 × 4.25% = 2,125,000 元。 - 假設樓價:1.5 億元
此價格落在 109,574,471 元及以上的區間,稅率為 6.5%。應繳稅款 = 150,000,000 元 × 6.5% = 9,750,000 元。
非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
非住宅物業(如商舖、寫字樓、工廈、車位等)自 2026 年 2 月 26 日起,按第三標準稅率(Scale 3)繳稅。根據稅務局的資料,第三標準稅率在首幾個稅階(直至 21,739,120 元)與住宅物業的稅階結構相同,但其後最高稅率維持在 4.25%,並無更高的稅階。因此,購買價值超過約 2,174 萬元的非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的稅率將固定為 4.25%。
2024 年撤辣前後的重大變化
在 2024 年 2 月 28 日之前,住宅物業市場存在多項「辣招」稅項,包括:
- 買家印花稅(BSD):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公司名義買家,須額外繳付 15%(2012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或 7.5%(2023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4 年 2 月 27 日)的買家印花稅。此稅項已於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取消。
- 額外印花稅(SSD):賣家在購入住宅物業後短期內(36 個月或 24 個月,視乎購入時間)轉售,須繳付額外印花稅。此稅項亦已於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取消。
- 第一標準稅率:如前所述,非首次置業或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買家須按劃一 15% 的從價印花稅繳稅。此稅率已隨撤辣而取消,現時所有住宅買家均按第二標準稅率繳稅。
因此,現時購買住宅物業,買家只需按上述的累進稅階繳付從價印花稅,無需再考慮 BSD 或 SSD。這大大降低了置業成本,尤其是對於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公司買家。
下一步:核實與處理
從價印花稅的計算涉及多個稅階及邊際寬減,容易出錯。在簽署任何買賣協議前,你應:
- 向稅務局(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查閱最新的從價印花稅稅率及稅階,確認上述資料是否仍然適用。
- 使用稅務局提供的「印花稅計算機」或諮詢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或物業代理),準確計算應繳稅款。
- 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於指定期限內(通常為 30 天)繳付印花稅及完成「打釐印」手續,否則可能被罰款。
稅務局的官方網站(www.ird.gov.hk)提供詳細的印花稅資料及常見問題解答,是核實最新資訊的最可靠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