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價印花稅(AVD)如何計算:稅階與方法

從價印花稅(AVD)的計算方法與稅階

從價印花稅(Ad Valorem Stamp Duty,簡稱 AVD)是香港物業買賣中,幾乎每一位買家都必須繳付的稅項。「從價」一詞的含義,是指稅款按照物業的「代價款額」或「市值」(以較高者為準)的某個百分比計算,而非劃一收費。換句話說,物業的成交價或估值越高,應繳的印花稅便越多。稅率分為「第一標準稅率」及「第二標準稅率」,適用於不同身分的買家。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政府撤銷了住宅物業的「辣招」稅項,現時大部分住宅物業買家均按第二標準稅率繳稅。下文將詳細解釋稅階結構、計算方法及需要注意的「邊際寬減」機制。

第一標準稅率與第二標準稅率的分別

在 2024 年撤辣之前,從價印花稅的稅率劃分如下:

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政府修訂了《印花稅條例》,住宅物業買賣已不再區分第一及第二標準稅率。現時,所有住宅物業買家(不論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是否首次置業)均按同一套稅率繳稅,這套稅率實際上就是原有的第二標準稅率。然而,非住宅物業(如商舖、寫字樓、工廈等)則按另一套「第三標準稅率」計算,該稅率於 2026 年 2 月 26 日引入。本頁主要集中討論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計算。

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的稅階(2026 年 2 月 26 日起生效)

根據稅務局(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於 2026 年 9 月 11 日提供的資料,自 2026 年 2 月 26 日起,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採用以下累進稅階。請注意,稅率及稅階可能隨時變更,進行任何交易前應向稅務局核實最新數字。

物業代價款額或市值(以較高者為準) 稅率/應繳稅款計算方法
不超過 4,000,000 元100 元
4,000,001 元 – 4,323,780 元100 元 + 超出 4,000,000 元款額的 20%
4,323,781 元 – 4,500,000 元1.5%
4,500,001 元 – 4,935,480 元67,500 元 + 超出 4,500,000 元款額的 10%
4,935,481 元 – 6,000,000 元2.25%
6,000,001 元 – 6,642,860 元135,000 元 + 超出 6,000,000 元款額的 10%
6,642,861 元 – 9,000,000 元3%
9,000,001 元 – 10,080,000 元270,000 元 + 超出 9,000,000 元款額的 10%
10,080,001 元 – 20,000,000 元3.75%
20,000,001 元 – 21,739,120 元750,000 元 + 超出 20,000,000 元款額的 10%
21,739,121 元 – 100,000,000 元4.25%
100,000,001 元 – 109,574,470 元4,250,000 元 + 超出 100,000,000 元款額的 30%
109,574,471 元及以上6.5%

重要說明:上述稅階中,部分區間(例如 4,000,001 元至 4,323,780 元,以及 4,500,001 元至 4,935,480 元等)採用了「邊際寬減」(Marginal Relief)機制。這項機制的目的是確保物業的價值略為超出某個稅階界線時,應繳稅款不會突然大幅跳升,從而造成不公平。在這些區間內,稅款並非直接按一個百分比計算,而是以一個固定金額加上超出某個門檻的某個百分比計算,使稅款曲線保持平滑過渡。這是買家最容易計錯的地方,務必留意。

計算實例(假設樓價)

以下以幾個假設的樓價來說明計算方法。請注意,這些數字僅供參考,實際應繳稅款須以稅務局的最終評稅為準。

非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

非住宅物業(如商舖、寫字樓、工廈、車位等)自 2026 年 2 月 26 日起,按第三標準稅率(Scale 3)繳稅。根據稅務局的資料,第三標準稅率在首幾個稅階(直至 21,739,120 元)與住宅物業的稅階結構相同,但其後最高稅率維持在 4.25%,並無更高的稅階。因此,購買價值超過約 2,174 萬元的非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的稅率將固定為 4.25%。

2024 年撤辣前後的重大變化

在 2024 年 2 月 28 日之前,住宅物業市場存在多項「辣招」稅項,包括:

因此,現時購買住宅物業,買家只需按上述的累進稅階繳付從價印花稅,無需再考慮 BSD 或 SSD。這大大降低了置業成本,尤其是對於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公司買家。

下一步:核實與處理

從價印花稅的計算涉及多個稅階及邊際寬減,容易出錯。在簽署任何買賣協議前,你應:

稅務局的官方網站(www.ird.gov.hk)提供詳細的印花稅資料及常見問題解答,是核實最新資訊的最可靠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