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計算方法:逐步示範

計算香港住宅物業的印花稅,核心步驟是先確定「計稅代價」(即物業代價或市值,以較高者為準),然後確認買家身分,選取適用的從價印花稅(AVD)稅階,按累進稅率計算,並檢查邊際寬減是否令稅款更低。若買家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公司,在2024年2月28日前還需額外計算買家印花稅(BSD)及特別印花稅(SSD),但此兩項稅項已於該日起廢除。以下逐步說明計算次序,並以三個例子完整示範。

計算次序

三個完整示範

以下例子均假設物業為住宅,買賣協議日期在2026年2月26日之後,且買家為香港永久居民(個人)。所有數字僅為示範,實際計算須以稅務局官方計算機核實。

例子一:樓價350萬港元,買家為香港永久居民

例子二:樓價500萬港元,買家為香港永久居民

例子三:樓價1.2億港元,買家為非香港永久居民(公司)

進位規則與協議日期

印花稅計算結果須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港元。例如,若計算結果為123,456.78港元,則應繳123,457港元。稅務局不接受小數點後金額,繳款時須以整數支付。

印花稅的適用稅率以買賣協議的簽署日期為準。若協議日期在稅率變更生效日(如2026年2月26日)之前,則按舊稅率計算。例如,若協議於2026年2月25日簽署,則適用舊稅率(最高4.25%),而非新稅率(最高6.5%)。成交日僅影響物業轉讓的法律手續,不影響稅款計算。

歷史稅制變更摘要

下一步:核實與處理

以上計算僅供參考。實際印花稅款項須以稅務局(IRD)的官方計算機核實,網址為 https://www.ird.gov.hk/eng/faq/avd.htm。建議在簽署買賣協議前,使用該計算機輸入物業代價及買家資料,取得準確稅款。若涉及非標準情況(如物業為非住宅、買家為公司或信託),應諮詢稅務專業人士。繳付印花稅時,須在協議簽署後30日內向稅務局提交「加蓋印花」申請,逾期可能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