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壓力測試與供款入息比率

申請按揭時,即使個人入息可觀,銀行獲批的貸款額度仍可能低於預期,主要原因在於金管局規管下的「供款入息比率」(DSR)及(過去存在的)「壓力測試」要求。銀行必須確保申請人每月總債務還款不超過其入息的 50%,此計算並不限於新造按揭,而是包括車貸、信用卡循環信貸、個人貸款以及為他人按揭擔保等所有現有債務。此外,過去規定須假設利率上升 200 基點(2 個百分點)後,供款仍不超過入息 60%;但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此法定壓力測試已被暫停,惟銀行仍會按內部標準評估供款能力。

供款入息比率(DSR)機制

DSR 是銀行計算每月按揭還款(包括本金及利息)及其他債務還款總和,佔申請人每月總入息的比例。根據 2024 年 10 月 16 日起生效的金管局最新指引,DSR 上限統一為 50%,並適用於自住及非自住物業,以及住宅與非住宅物業。舉例而言,如申請人每月入息為港幣 100,000 元,每月總債務還款上限即為 50,000 元。若新造按揭的預計每月還款為 35,000 元,則其他債務還款只能佔最多 15,000 元。

既有債務如何影響可借金額

假設樓價為 1,000 萬港元,申請人每月入息 100,000 元,並無其他債務。如按揭利率為 4%,還款期 30 年,每月還款約 47,700 元。DSR 計算:47,700 ÷ 100,000 = 47.7%,低於 50% 上限,原則上可獲批按揭。

然而,如申請人每月為一筆車貸還款 8,000 元,則總債務還款為 47,700 + 8,000 = 55,700 元,佔入息比率為 55.7%,已超出 50% 上限。銀行在確保不違反 DSR 的前提下,只能批出較低貸款額,或要求申請人清還車貸後再申請。

更複雜的情況是申請人曾為朋友的按揭作擔保。例如該朋友的每月還款為 20,000 元,則即使此筆還款並非由申請人直接支付,銀行仍會將 20,000 元計入申請人的債務中。在上述假設下,總債務還款為 47,700 + 20,000 = 67,700 元,DSR 即達 67.7%,遠超 50% 上限。申請人需要退出擔保,或證明該筆已償還相當部分,才可改善情況。

壓力測試的現狀

金管局原先的壓力測試要求申請人假設按揭利率上升 200 基點(2 個百分點)後,每月供款不超過其入息 60%。此項規定已於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暫停。換言之,目前銀行無須按金管局的統一壓力測試計算審批。但個別銀行仍可能在其內部信用標準中設有壓力測試,以評估利率風險,只是要求較寬或可經覆核調整。因此,申請人應直接向擬申請貸款的銀行查詢其具體的壓力測試政策。

非自住物業及主要收入來自海外的申請人

改善按揭申請的實際做法

  1. 清還現有債務:結清信用卡結欠、車貸或個人貸款,以降低每月總債務還款。
  2. 退出擔保:如為他人按揭擔保,設法退出擔保責任,或要求被擔保人轉按至無需擔保人的銀行。
  3. 增加收入或提供更多入息證明:如屬自僱或佣金收入,提供過去兩年稅單及銀行記錄以證明穩定收入。
  4. 聯名申請:將收入較高的家庭成員加入為借款人,以合併總入息計算。
  5. 延長還款期:最長還款期為 30 年,但延長還款期可降低每月還款,從而改善 DSR。
  6. 尋求按揭中介或多家銀行:不同銀行對海外收入、租金收入的計算方式和壓力測試內部要求不同,貨比三家可能找到更寬鬆的條件。

下一步:核實最新指引

以上資料擷取至金管局 2024 年 10 月 16 日生效的指引(適用於 2024 年 10 月 16 日或之後簽訂臨時買賣協議的交易)。由於金管局不時檢討政策,部分銀行的內部標準亦可能因應市場變化而調整,強烈建議你直接向金管局網站查閱最新的《住宅按揭貸款指引》,並向目標銀行確認當前的 DSR 上限、壓力測試要求及收入計算方法,以確保申請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