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率如何計算:多少才算高

實用率(又稱「實得率」)是香港物業買家常用來衡量單位「性價比」的指標,計算方式為:實用面積 ÷ 建築面積 × 100%。然而,這個數字並非官方定義,亦無法定標準。自《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621章)於2013年生效後,一手物業的售樓說明書及價單已不再列出建築面積,因此買家無法直接從一手官方文件計算實用率。本頁將解釋實用率的計算邏輯、影響因素,以及為何實用率高不一定代表物業質素優良。

實用率的計算與常見範圍

實用率是市場術語,並非由任何法定機構定義或公布。傳統上,買家以「實用面積」除以「建築面積」來得出百分比。實用面積的定義受《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8條規管:它是指物業的樓面面積,並包括露台、工作平台及陽台的面積(如有),從物業圍牆的外部量度;若圍牆分隔相鄰物業,則從該牆的中間線量度。建築面積則無法定定義,過去發展商常將公用地方(如電梯大堂、會所、機房)及牆身厚度計入,導致實用率偏低。

香港不同年代及類型物業的實用率常見範圍如下(僅供參考,實際數字因屋苑而異):

影響實用率的主要因素

會所設施與公用地方

現代屋苑的會所(游泳池、健身室、宴會廳)、電梯大堂、走廊及管理處均屬於公用面積,發展商會將這些面積按比例攤分至每個單位。設施愈多、大堂愈寬敞,公用面積比例愈高,實用率便愈低。一個擁有大型會所的屋苑,實用率可能僅70%左右;相反,沒有會所的單幢樓,實用率可達85%以上。

車位攤分

部分物業的停車場面積亦會計入建築面積,並攤分給所有業主(即使業主沒有車位)。這進一步壓低實用率。2013年後,車位面積被列為附表2的豁免項目,不再納入實用面積,但在一手文件中仍須獨立列出。

窗台與其他豁免項目

窗台、空調機房、閣樓、平台等10項面積,根據條例不計入實用面積。在舊制下,這些面積卻常被計入建築面積,導致實用率被誇大。例如一個單位有大型窗台,建築面積看似很大,但實用面積卻未反映該空間,實用率便會偏低。

實用率高不一定好:背後的取捨

實用率高通常代表單位內可用空間比例大,但這可能意味著物業缺乏以下元素:

因此,買家不應單純追求高實用率,而應權衡物業的整體配套及個人需要。一個實用率75%但設施齊全的屋苑,可能比實用率90%但無會所的舊樓更適合現代家庭。

「發水樓」的批評與規管背景

2000年代至2013年間,香港一手物業市場出現大量「發水樓」——即發展商透過將窗台、空調機房、露台等面積計入建築面積,令建築面積遠大於實用面積,從而令實用率低至60%甚至更低。買家支付高昂樓價,卻只能使用單位內約六成空間,引起強烈批評。

為回應公眾關注,政府於2013年4月29日實施《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621章),由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SRPA)負責執行。主要改革包括:

這項改革從根本上終止了「發水樓」的現象,因為買家現在只參考實用面積來比較價格,發展商無法再以膨脹的建築面積誤導市場。然而,由於建築面積不再公布,買家無法直接從一手資料計算實用率,只能參考二手市場的歷史數據或自行估算。

下一步:買家應如何處理

由於實用率並非法定數字,且一手物業不提供建築面積,買家應專注於比較實用面積及每平方呎售價。若您想了解某物業的實用率,可向地產代理查詢該物業的建築面積(通常來自二手市場或土地註冊處紀錄),然後自行計算。但請注意,建築面積的定義因發展商而異,不同物業之間的實用率未必可直接比較。

對於二手物業,您可從差餉物業估價署或土地註冊處取得實用面積及建築面積資料。對於一手物業,請直接參考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SRPA)官方網站(www.srpa.gov.hk)的常見問題,或致電該局查詢最新指引。切勿依賴未經核實的數字或市場傳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