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證公司早前破天荒容許高成數按揭業主有條件地把單位出租,亦即是9成按揭可以租予他人而不違法,究竟對樓市或上車一族有甚麼影響?
先講講條款。簡單而言,要符合8成或9成按揭出租,首先自己或配偶除了自住物業外,沒有其他物業在身,並已在物業住滿一年。若然未住滿一年,但因懷孕需要細屋搬大屋,或失業需以租金供樓,都可以向按證公司申請出租。
申請獲批後,業主需要承諾該物業未出售之前,不能再買其他物業,業主配偶亦不能;如果再買的話,按證公司沒有說明有甚麼後果,不過違約的話,通常都是call loan(追收貸款)收場。
市場上其實存在很多「雙租族」——他們因為小朋友學校和居所太遠,又或是居所太細,所以便把自己的居所出租,再以租金供樓,自己則在學校附近再租一層樓居住。
以筆者所見,不少這些「雙租族」都是採用高成數按揭,即所謂「偷雞出租」,故他們每年都很害怕會收到按保公司抽樣調查信問單位是否仍是自住,因為當一收到這封信便要如實申報,否則便有「虛假聲明」刑責,但如實申報又會被「call loan」,故此進退兩難。可是新措施只接受先批准、後出租的申請,現正偷雞出租的單位應該不會獲批。
新政策難有「托市」功效
有說這項政策是政府「托市」的措施,筆者並不同意。首先,這政策不會鼓勵上車人士以9成按揭買樓並收租,這是因為一旦把單為轉為出租,在賣樓或轉至一般成數按揭而「甩按保」前,自己及配偶都不能購買另一間新物業。這「地獄條款」相信會令打算以9成按揭買樓收租的人士卻步。
也有很多人說這政策有助刺激租務需求,筆者認為未必。假設原本單位是自住,現在把單位出租,自己再租另一層單位居住,效果是多了一個供應,而租務市場亦增加了一個需求,效用接近抵銷。
總括而言,筆者認為這項政策最大好處是能夠紓緩因失業而供不到樓人士。由於樓價下跌,近年高位入巿的高成數按揭買家,不少已頻臨負資產的邊緣,如因失業而沒法供樓,想急賣亦可能沒有資金補回差價。新政策讓這類人仕把單位出租,自己搬回父母處居住,以租金抵部份供款,再「騎牛搵馬」先找份職位或收入較低的工作,相信可以紓緩財困。
另外,政策也可以幫到一些早前以高成數按揭上車,但想搬近工作地點或小朋友學校的業主,以雙租形式搬家,在樓巿風高浪急之時,不妨是一個好選擇。
資料來源: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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