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站|按揭預批效用被「神化」 揭3大坊間謬誤

銀行按揭審批準則越來越難觸摸,所以不少準置業人士買樓前會先向銀行申請按揭預批,獲開綠燈後才簽約買樓。這是理智做法,但筆者觀察到很多準買家對於預批的效用存在一些「幻想」,希望在此文章釐清。

幻想一:預批可鎖實估價

近年不時有些新盤收樓後,按揭未能估足價。有些準買家得悉這個情況便來問筆者:「如果買新盤前一早申請按揭預批,而銀行又成功批出,是否往後估價下跌都不受影響?」

這是錯誤的,其實按揭預批更大程度是針對入息,以了解申請人最多可以借到多少貸款額。舉例,銀行審批申請人入息文件後,預批最高貸款額為900萬元,在限定時間內,只要申請人的入息不變,也可確保借入這個貸款額。當然,如申請人預算想借高成數按揭,在預批時也必須提出,因批核程序及要求會稍有不同。

譬如客戶已在預批時獲批1000萬元物業的9成按揭,並在預批限期內買入1,000萬元單位,便可以申請9成按揭、借足900萬元。不過,在成交期內估價下跌的話,例如由1,000萬元跌至900萬元,銀行仍可能用最新估價批核。那麼申請人最高仍只可以借810萬元(9成按揭),不能提取900萬元。

幻想二:預批保證任何物業可上會

筆者須重申,按揭預批只是審批入息,不是審批物業。故此,就算預批成功,但如買入的物業有種種問題,譬如估價不足、物業有維修令或僭建、業權有送契之嫌等等,銀行有機會拒批按揭。

「但申請預批時,銀行不是知悉物業地址嗎?」客人問。其實按揭預批的審批過程中,銀行不會去調查該物業的業權或其他問題,故此很多人以為提供了地址、預批成功,便以為一帆風順。有些時候,即使是簽了臨約買樓,到買方律師取到樓契後才發現業權有缺憾,亦會影響交易。可想而知,預批個案一定不會見到樓契,這方面跟簽了臨約的個案,臨門一腳發現業權有問題的情況一樣。在這樣必須再度重申——按揭預批層面,銀行只審批入息,不會審批物業的。

幻想三:每間銀行都可申請按揭預批

銀行今年收緊按揭審批後,已越來越少銀行願意提供預批服務——就算有,都可能需要有相熟銀行專員幫忙協調;如果閣下直接走入銀行分行要求申請的話,便要講彩數、視乎所接觸的銀行專員是否好人了。

另外亦要留意,預批成功後雖然不需要再審批入息,但有機會在正式申請按揭時要補交糧單,證明仍然是受僱於該公司,尤其是申請高成數按揭。另外,換樓人士要注意,「先買後賣」是不能申請預批按揭的,除非要賣的那項物業能夠提供臨約。

資料來源: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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