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涉新盤失實陳述被判監7周 銷監局:或就刑期上訴

再有地產代理因違反《一手住宅銷售條例》而入獄,地產代理因在游說買家購入將軍澳新盤時候,就按揭事宜作出失實陳述,被判監7個星期。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發言人表示,尊重法院的裁決,鑑於案情的嚴重性,該局會在仔細研究判詞及徵詢法律意見後,考慮是否就刑期提出上訴。

銷監局又指,是次為該局首次引用《條例》第76條因對發展商提供的按揭貸款條款作出具欺詐性或罔顧實情的失實陳述而檢控地產代理。

案情涉及代理在2021年4月促銷將軍澳日出康城SEA TO SKY一個4房單位時,就著發展商提供的「成交金額85%第一按揭」,誤導25年年利率全期固定等。

銷售監管局發言人表示,自《條例》於2013年4月29日實施以來,已有兩名地產代理被定罪。銷售監管局提醒地產代理不應使用虛假、誤導性或欺騙性陳述以銷售一手住宅物業,地產代理應多了解《條例》及向準買家提供正確資料,並遵從良好的銷售作業方式,以防誤墮法網。

該局建議準買家不應輕信其他人提供的資料,要細閱價單的支付條款。倘買家可就購置有關住宅物業獲賣方提供價格折扣、贈品、或任何財務優惠或利益,這些資訊亦會在價單內列明。準買家如對其他人提供的按揭貸款計劃資料有懷疑,應直接向賣方或賣方指定的財務公司查詢。

資料來源: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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